关于转发《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等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的通知
- 索 引 号:ZZ00354-0703-2012-00020
- 发文机关: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- 发文字号:漳人社〔2012〕204号
- 有效性:有效
- 内容概述:关于转发《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等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的通知
关于转发《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等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的通知
漳人社〔2012〕204号
关于转发《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
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等参加工伤保险 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的通知
漳人社〔2012〕204号
各县(市、区)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财政局:
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财政厅《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等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闽人社文〔2012〕395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漳州市财政局
2012年12月27日
| 抄送: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、市社会劳动保险管理中心、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。 |
|---|
|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2年12月27日印发 |
附件:
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等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
闽人社文〔2012〕395号
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财政局,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、财政金融局:
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、财政部《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等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》(人社部发〔2012〕67 号)转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
2012年12月4日